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教师理论学习制度

2017/6/22 13:42:14点击:

为创建“五型六化”基层党组织,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党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学校党建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思政课教研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有: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内容、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二、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1、自学。自学是党员教师学习的重要形式。每天坚持挤时间自学,学习内容以党的理论知识、路线、方针、政策及业务知识为主。

2、集中学习。党总支书记和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56学时,党员教师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32学时。

3、参加培训。根据上级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和业务培训安排,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4、研讨交流。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每年举办一次研讨交流。要确定研讨主题和重点发言人,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确保质量和效果。

5、参观考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委确定的干部教育基地及有关地区参观学习。

6、收看录像。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及时组织党员收听收看中央及各级领导机关制作的党员电教录像片、廉政教育录像片等。

7、其他形式。适时地根据学习和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征文、考试等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管理和考核

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始终是加强学校自身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首要任务,要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

1、落实责任。按学校党总支关于年度学习的计划要求,落实好本部门的学习,做到时间、人员、学习内容三落实,督促落实学习规定。

2、考勤、请假和补课。凡是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不能参加的要经批准,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凡集中学习和党支部学习缺课的,事后要及时补课,并做好记录。在外工作的同志发给学习资料,以自学为主,每月向支部书记汇报一次学习情况。

3、检查交流。检查包括学习记录、考勤记录、读书笔记等内容。检查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4、加强考核。支部年底总结工作时要汇报学习情况,考核工作时要考核学习情况,把学习情况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