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制度

2017/6/22 14:22:20点击: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中心环节。听课,对于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掌握教学动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有重要作用。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听课领导小组

思政课教研部听课小组由部门主任和主管教学部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组成,负责本单位的听课检查工作,结合听课情况对各位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相应评价。

    二、听课时数按照学校标准严格执行

    三、听课要点

    1.教学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

    2.教学态度、教学目的;

    3.教学基本功、课型特点、教学环节;

    4.控制课堂能力、课堂气氛、板书设计、教学手段、仪表教态等

    5.学生出勤情况,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听课要求

    1.听课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

    2.听课时要认真做记录,并写出听课意见;

    3.听课后听课人应将听课意见以适当方式告知任课教师;

    4.教学部每学期对听课情况要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