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7/4/14 13:39:22点击:
通化师范学院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我校各项安全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吉教安【2017】12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及我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通化师范学院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俊义
副组长:肖 平
成 员:学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安全大检查时间
4月14日至4月30日
三、开展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在近期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传达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教育全体师生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全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大检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学校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特别是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报告厅、配电室、施工工地等)要指派专人负责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责任单位:各学院、后勤处、学工处、图书馆、团委、学校办公室、基建处)
2.各教学单位要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重点是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画室、体育场馆,对体育设施、大型实验仪器、实验设备安全运行等隐患进行排查。(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3.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学校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有车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校办、后勤处要对公车司机进行文明驾驶及安全行驶教育,严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公车做好保养维护,保证安全。保卫处要对学校交通设施设备、道路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校办、后勤处、保卫处)(各单位于4月24日前将本单位职工车辆登记信息交到保卫处,要有行车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4.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后勤处、图书馆)
5.对外教公寓、留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6.对社区服务中心、学校家属楼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后勤处)
7.对危险化学易燃品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要指派专人对危险品进行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对实验用药品、试剂等在购买、使用、存放、处置等环节进行排查。要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的台账,登记造册。(责任单位:教务处、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美术学院、后勤处)
8.对自然灾害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重点是山体滑坡、防雷、防震、防汛及极端天气应对等。(责任单位:后勤处、保卫处)
9.对消防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重点是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逃生通道等。(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保卫处)
10.对食品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是学校食堂进货、卫生防疫、操作安全等。(责任单位:后勤处)
五、开展安全疏散演练
各单位要在近期开展一次安全疏散逃生演练,特别是教学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疏散演练,以提高师生安全自救能力。
六、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4月14日至4月23日)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进行自查及隐患排查。
2.整改阶段。(4月23日至4月30日)各单位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整改有困难的,及时上报主管校领导,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整改,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3.各单位要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23 日前报送学校保卫处。报告的内容为自查的时间、自查项目、位置、检查内容、发现隐患及处置结果。
4.督察阶段。(4月23日至4月30日)学校将由相关校领导带队,组成督察组,对各单位安全情况进行督察。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抓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常抓不懈,确保安全。
2.学校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对因不重视安全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学校将对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通化师范学院
2017年4月14日
附:
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
1.校园交通(校车)安全。
(1)接送学生校车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检车、保养和维护。
(2)车辆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办公室、后勤处)
(3)学生接送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办公室、后勤处)
(4)是否存在载货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改装车等无资质、违法运营的"黑校车"。
(5)校车内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车内附属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正常使用。
(6)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保卫处)
(7)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保卫处)
2.校园消防安全。
(8)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保卫处、各单位)
(9)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保卫处、各单位)
(10)学校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
(11)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灭火设施是否完整好用。(保卫处)
(12)消防栓箱门、卷盘、水袋、枪头是否完好且吊挂平整,箱内启泵系统能否正常使用。(保卫处)
(13)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正常使用。(各单位)
(14)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各单位)
(15)食堂燃气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后勤处)
(16)校园内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的建筑。(基建处)
3.校园危险品管理
(17)校园危险品管理是否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是否建立校园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教务处、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美术学院、后勤处)
(18)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危险品是否登记造册,存储数量、存储地点是否科学合理。(教务处、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美术学院、后勤处)
4.校园饮食卫生安全(后勤处)
(19)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违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20)校园内食堂、超市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
(21)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2)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校园治安管理。
(23)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24)门卫、治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保卫处)
(25)领导带班、教师及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
(26)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保卫处)
(27)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保卫处)
(28)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防盗装置、"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保卫处)
(29)是否定期协调驻区派出所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保卫处)
(30)学生宿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学生用床是否安全牢固、设计科学。男女学生宿舍是否安全分离,并配有专(兼)职宿舍管理员。(学生处)
6.校园校舍安全。
(31)校内有无正在使用的D级及以上危房。(后勤处)
(32)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称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后勤处)
(33)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后勤处)
(34)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坏等不安全因素。(后勤处)
(35)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后勤处)
(36)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后勤处)
(37)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后勤处)
(38)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务处、体育系)
(39)楼体防雷设施是否经过检验。(后勤处)
7.校园极端天气应对措施。
(40)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校园安全工作预案。(办公室)
(41)是否对可能造成的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鉴定。(后勤处)
(42)是否对学生上下学路线及校车行驶线路进行踏查。(保卫处、后勤处)
(43)山区、半山区学校是否制定应对雨季防范措施。(办公室、后勤处)
8.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44)中小学是否落实聘用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是否实现"一校一警",高校是否派驻联络官。
(45)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各单位)
(46)学校是都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是否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保卫处、办公室、各单位)
(47)学校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各单位)
9.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情况。
(48)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情况。(办公室、保卫处)
(49)对校园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做好排查情况,是否对可能受到森林火灾、山体滑坡、塔防、泥石流危害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后勤处、保卫处)
(50)是否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家长进项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助措施。(保卫处)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我校各项安全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吉教安【2017】12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及我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通化师范学院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俊义
副组长:肖 平
成 员:学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安全大检查时间
4月14日至4月30日
三、开展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在近期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传达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教育全体师生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全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大检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学校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特别是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报告厅、配电室、施工工地等)要指派专人负责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责任单位:各学院、后勤处、学工处、图书馆、团委、学校办公室、基建处)
2.各教学单位要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重点是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画室、体育场馆,对体育设施、大型实验仪器、实验设备安全运行等隐患进行排查。(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3.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学校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有车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校办、后勤处要对公车司机进行文明驾驶及安全行驶教育,严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公车做好保养维护,保证安全。保卫处要对学校交通设施设备、道路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校办、后勤处、保卫处)(各单位于4月24日前将本单位职工车辆登记信息交到保卫处,要有行车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4.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后勤处、图书馆)
5.对外教公寓、留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6.对社区服务中心、学校家属楼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后勤处)
7.对危险化学易燃品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要指派专人对危险品进行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对实验用药品、试剂等在购买、使用、存放、处置等环节进行排查。要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的台账,登记造册。(责任单位:教务处、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美术学院、后勤处)
8.对自然灾害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重点是山体滑坡、防雷、防震、防汛及极端天气应对等。(责任单位:后勤处、保卫处)
9.对消防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重点是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逃生通道等。(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保卫处)
10.对食品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是学校食堂进货、卫生防疫、操作安全等。(责任单位:后勤处)
五、开展安全疏散演练
各单位要在近期开展一次安全疏散逃生演练,特别是教学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疏散演练,以提高师生安全自救能力。
六、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4月14日至4月23日)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进行自查及隐患排查。
2.整改阶段。(4月23日至4月30日)各单位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整改有困难的,及时上报主管校领导,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整改,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3.各单位要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23 日前报送学校保卫处。报告的内容为自查的时间、自查项目、位置、检查内容、发现隐患及处置结果。
4.督察阶段。(4月23日至4月30日)学校将由相关校领导带队,组成督察组,对各单位安全情况进行督察。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抓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常抓不懈,确保安全。
2.学校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对因不重视安全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学校将对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通化师范学院
2017年4月14日
附:
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
1.校园交通(校车)安全。
(1)接送学生校车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检车、保养和维护。
(2)车辆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办公室、后勤处)
(3)学生接送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办公室、后勤处)
(4)是否存在载货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改装车等无资质、违法运营的"黑校车"。
(5)校车内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车内附属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正常使用。
(6)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保卫处)
(7)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保卫处)
2.校园消防安全。
(8)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保卫处、各单位)
(9)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保卫处、各单位)
(10)学校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
(11)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灭火设施是否完整好用。(保卫处)
(12)消防栓箱门、卷盘、水袋、枪头是否完好且吊挂平整,箱内启泵系统能否正常使用。(保卫处)
(13)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正常使用。(各单位)
(14)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各单位)
(15)食堂燃气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后勤处)
(16)校园内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的建筑。(基建处)
3.校园危险品管理
(17)校园危险品管理是否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是否建立校园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教务处、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美术学院、后勤处)
(18)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危险品是否登记造册,存储数量、存储地点是否科学合理。(教务处、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美术学院、后勤处)
4.校园饮食卫生安全(后勤处)
(19)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违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20)校园内食堂、超市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
(21)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2)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校园治安管理。
(23)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24)门卫、治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保卫处)
(25)领导带班、教师及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
(26)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保卫处)
(27)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保卫处)
(28)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防盗装置、"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保卫处)
(29)是否定期协调驻区派出所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保卫处)
(30)学生宿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学生用床是否安全牢固、设计科学。男女学生宿舍是否安全分离,并配有专(兼)职宿舍管理员。(学生处)
6.校园校舍安全。
(31)校内有无正在使用的D级及以上危房。(后勤处)
(32)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称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后勤处)
(33)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后勤处)
(34)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坏等不安全因素。(后勤处)
(35)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后勤处)
(36)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后勤处)
(37)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后勤处)
(38)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务处、体育系)
(39)楼体防雷设施是否经过检验。(后勤处)
7.校园极端天气应对措施。
(40)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校园安全工作预案。(办公室)
(41)是否对可能造成的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鉴定。(后勤处)
(42)是否对学生上下学路线及校车行驶线路进行踏查。(保卫处、后勤处)
(43)山区、半山区学校是否制定应对雨季防范措施。(办公室、后勤处)
8.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44)中小学是否落实聘用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是否实现"一校一警",高校是否派驻联络官。
(45)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各单位)
(46)学校是都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是否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保卫处、办公室、各单位)
(47)学校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各单位)
9.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情况。
(48)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情况。(办公室、保卫处)
(49)对校园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做好排查情况,是否对可能受到森林火灾、山体滑坡、塔防、泥石流危害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后勤处、保卫处)
(50)是否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家长进项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助措施。(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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