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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7/3/22 9:45:24点击:
关于申报2017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吉教基字〔2012〕15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吉教基一〔2017〕2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2017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课题范围及课题研究要求
申报者可参考《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设计具体课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计研究课题。教学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名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只能申报或参与一项课题。
2.已向其他科研课题系列申报的课题不得再向本系列重复申报。
3.教研课题分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两类。课题负责人在申报立项时应申明所申报的课题类别,立项课题类别最后由省教研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
4.严禁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课题立项,并在全省通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A4单面打印左侧装订、最后一页“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和专家评审组评审意见”不用填,填好后交到本单位。
2.各单位负责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汇总,填写《申报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3)。
四、上交材料时间
各单位于2017年4月10日-11日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上报行政楼教务处教研科213室,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tsjwc2016@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昂
电话:3208022
 
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