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制度(试行)

2017/6/22 14:19:08点击:

为加强思政部规范化建设,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教学、管理的民主化,特制定思政部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一、基本制度

    1.每两周召开一次部务会议,遇紧急情况临时召开。

    2.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行政业务工作,由系主任召集并主持。

    3.出席领导班子会议人员为:部主任、部副主任;研究行政业务工作时,根据会议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4.部领导班子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对意见不够集中,讨论不够成熟的问题,可暂缓做出决定。必须做出决定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5.班子每个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定,决不允许有悖于集体决定的个人言行。

    二、议事范围

    1.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水平评估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部内各项基本制度、基本政策的制定与通过。

    3.思政部较大数额的经费开支计划、固定资产和教学设备的购置计划。

    4.人事调动、专业人才的引进。

    5.思政部创收分配方案的制定。

    6.其它应当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