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备课制度
1.集体备课由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每学期至少集体备课4次,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重点做出相应安排。
2.教师应根据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精神与本学科的任务认真钻研教材,熟练掌握教材内容,善于解决重点、难点,不断探讨新教法。
3.备课时可以参考有关教学资料,任课教师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把握学生在该门课程中应学习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把握该门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决定教学环节的安排以及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使用。在保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任课教师可对课程内容作必要的调整。调整的部分,不得超过大纲规定内容的30%(以学时计)。任课教师对原教学方案有较大改动时,应经部主管教学主任同意。
4.教师在集体研究教材的基础上,允许采用不同教学方法的试验,备课时尽可能考虑学生自学特点,采取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但不能借口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改革,脱离课堂教学环节。
5.注重教材的教学性。备课内容不仅要符合教学大纲,而且力求简明、突出重点。在知识的传授中,注意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学习方法的指导。
6.每年上同一科目的课程都必须有新的内容和新的信息,把本课程教学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7.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应相互阅读其他任课教师的讲稿或课件,并对教案及教师的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做出评价。
8.任课教师均应认真对待集体备课活动,做到准备充分,发言积极,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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