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1/12 15:53:44点击:
各院、部: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升我校科研项目的数量和层次,现组织教师预申报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类别: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2、申报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和在读博士教师,每人至少申报1项,鼓励博士学位教师单独申报,在读博士教师联合申报,其他教师可自愿申报。
3、项目指南和申报表格(见附件)暂时参照2015年度,待2016年发布后再做相应修改。
4、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平台建设等情况,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
5、申报材料上交后,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评阅,提出指导性修改意见,完善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集中报送科研处(9405),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thsykyc@163.com,
附件: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格
科研处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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