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吉林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6/7/4 12:58:14点击:
关于申报吉林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
(通师)科函字[2016] 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现吉林省科技工作"十三五"规划目标,提高吉林省专利申请质量,省科技厅决定发放2016年度发明专利补助资金,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并筛选本单位项目及时申报。
一、补助对象
吉林省境内注册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在本省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
二、补助标准
每项发明专利补助人民币原则上不低于1000.00元,同时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及专利实施效果较好的专利权人可择优给予重点支持。
三、补助条件
本年度补助资金的发放仅限于采用电子申请且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补助。
(一)专利补助资金申报单位须是专利权人,如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由一个专利权人申请补助;
(二)专利权人应按照要求办理授权专利的相关法律手续,且应保证该专利权属清晰、无纠纷。
四、申报材料
(一)专利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1);
(二)专利权人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专利权人发生变化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各单位汇总后还应提交一份Excel格式制作的电子版资料。
五、申报时间
专利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地点:9405。
科研处
2016年7月4日
(通师)科函字[2016] 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现吉林省科技工作"十三五"规划目标,提高吉林省专利申请质量,省科技厅决定发放2016年度发明专利补助资金,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并筛选本单位项目及时申报。
一、补助对象
吉林省境内注册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在本省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
二、补助标准
每项发明专利补助人民币原则上不低于1000.00元,同时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及专利实施效果较好的专利权人可择优给予重点支持。
三、补助条件
本年度补助资金的发放仅限于采用电子申请且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补助。
(一)专利补助资金申报单位须是专利权人,如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由一个专利权人申请补助;
(二)专利权人应按照要求办理授权专利的相关法律手续,且应保证该专利权属清晰、无纠纷。
四、申报材料
(一)专利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1);
(二)专利权人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专利权人发生变化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各单位汇总后还应提交一份Excel格式制作的电子版资料。
五、申报时间
专利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地点:9405。
科研处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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