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科研成果要报》征稿的通知
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科研成果要报》征稿的通知
(通师)科函字[2017]26号
为了及时宣传、推介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研究成果,把教育科学研究过程中总结出来的规律性认识快捷地应用到教育改革实践中,积极推进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发挥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领舆论作用,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决定开办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科研成果要报》,不定期出版,以内部交流的形式遴选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现将征稿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刊发内容要求。《科研成果要报》主要以刊发“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新研究成果为主。
二、 撰稿要求 。
1.稿件围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体研究内容或核心研究成果进行撰写。
2.内容要有针对性、思想性和战略性,突出问题意识。
3.行文言简意赅,文章总字数在 4500 字左右,其中“文章要点”200 字左右。
三、 版式设计要求。
1.稿件采用 word 电子版本投稿。
2.文章题目为三号宋体加粗;文章“【要点】”为三号宋体加粗;主体内容为四号宋体,字数在 4300 字左右;片尾注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并附上作者的姓名、单位、职称职务、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四、 奖励办法 。
1.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如被《科研成果要报》采用 1 次及以上,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2.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吸收的,将向作者所在单位或所在市(州)教科所发出通报表扬函。
五、 稿件受理 。请将《科研成果要报》稿件的电子文本发送到科研处邮箱:thsykyc@163.com,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教科规划办。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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