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通师)科函字[2015]17号
各有关学院:
按照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下半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5年10月底前。
2.验收范围:
(1)2012、2013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2014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
二、材料要求
符合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验收报告书和佐证材料一式五份,并提交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细致做好申请验收项目的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2.省教育厅将根据申请验收项目总体数量和学科分布,组织安排结项验收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在9月20日前将申请验收项目有关材料汇总完毕,报送科研处(9405)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thsykyc@163.com 。
附件:2012-2014未结教育厅项目名单
科研处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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