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寒假放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8/1/5 7:49:31点击:
关于2018年寒假放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现将2018年寒假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下学期开学、上班时间
1.寒假放假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3月4日。
2.学生2018年3月4日报到注册,5日上课。
3.全校教职员工2018年3月4日上班。
二、假期有关工作要求
1.坚持廉洁过节、厉行节约
各单位要按照省纪委监察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及校纪委下发的《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校园风尚。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2.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1)寒假、春节是各种安全事故高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全力以赴确保假期及节日安全。
(2)各单位要在假前对本单位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公寓、食堂、机要保密室、财务室、办公室、微机房、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供电供水设施、危险品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
(3)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的贵重物品,要落实到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楼内带出物品。
(4)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是防盗、防火、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要教育师生注意外出、返家途中的安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节日期间用电、用气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5)寒假、春节期间正是春运高峰期,要教育师生注意出行安全,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车辆出行,不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参加非法集会活动,防止出现事故。
(6)学生离校返家前要切断电源,锁好门关好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不要在寝室存放,避免发生被盗。
3.做好走访、慰问工作
校办、组织部、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学工处、保卫处、各学院等单位认真安排好春节期间对离退休老同志、老党员、困难师生员工、军民共建单位的走访、慰问工作。
4.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后勤处全力做好寒假期间全校的服务保障工作。水电暧管理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服务,每天对全校的变电系统和线路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对师生水电报修随叫随到,及时修理,解除师生的后顾之忧,保障全校水电的正常供给。
5.做好值班工作
(1)假期由学校领导总带班,有关部门分担假期值班工作任务,值班地点在行政楼一楼门卫室(详细安排见假期值班安排表)。值班人员负责接待和处理学校一般性事务,如遇重大事情,必须及时向带班领导、相关部门汇报,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行政楼、各教学楼值班警卫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对外来人员要认真进行登记、检查。
校内报警电话:3208110(保卫处)
学校值班电话:3208114(行政楼值班室)
6.严格请假制度,统筹安排工作
(1)全校处级干部寒假期间如有外出,需请示主管校领导,并履行请假手续。
(2)全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合理利用假期时间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
学校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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