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方案及实施细则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实践教学课的目的
实践教学是课程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使学生进一步理解、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和引导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使之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实践教学课的要求
实践教学课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每一位学生都必须参加并有明确的分工。教师通过与小组负责同学的及时沟通、联系,以进行指导和管理。学生按自愿组合的原则形成学习小组,每个学习小组推选出1名活动负责人。按任课老师要求按时完成实践作业并进行提交,由任课教师进行批阅并给出相应成绩。整个活动在任课教师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学期末将完成质量较高的实践课题内容统一装订成册或拷贝存档。
三、实践教学课的实施细则
实践教学课共16学时,结合课程内容拍摄一部“主题微电影”,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部分:主题微电影脚本撰写;主题微电影拍摄;主题微电影活动心得感受。
1.【主题微电影脚本撰写】(4学时)
微电影做好选题工作,撰写拍摄脚本。主题必须结合教材的主要内容,弘扬主弦律,传播正能量。布置任务后于第6周提交,纸质版用A4白纸打印、电子版用U盘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
2.【主题微电影拍摄】(8学时)
要求8人一组,每个同学都必须参演,微电影时间长度要求不低于10分钟。布置任务后于第10周提交,微电影视频,以班级为单位用U盘提交。
3.【主题微电影活动心得体会】(4学时)
通过参与本次主题微电影拍摄活动,结合“基础”课所学知识(关于主题、角色、整个活动均可),写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布置任务后于第12周提交,使用纸张为A4白纸,字数要求1000-1500字之间。
四、实践教学课的成绩评定
实践教学课的成绩占学期总分的30%,包括微电影脚本和拍摄20%、心得感受10%。任课教师根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参与态度等方面,综合考核,以等级赋分的方式评定相应成绩。凡拒绝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和提交作业者(包括作业完成不全者)和抄袭者,成绩按零分计算。实践教学作业完成质量差,成绩不足60分者,本课程重修。
“基础”课教研室
2018年8月2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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