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实践教学方案及实施细则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实践教学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实践教学课的目的
实践教学是课程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概论”课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使学生进一步理解、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践教学课的要求
实践教学课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每一位学生都必须参加并有明确的分工。教师通过与小组负责同学的及时沟通、联系,以进行指导和管理。学生按自愿组合的原则形成学习小组,每个学习小组推选出1名活动负责人。按任课老师要求按时完成实践作业并进行提交,由任课教师进行批阅并给出相应成绩。整个活动在任课教师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学期末将完成质量较高的实践课题内容统一装订成册或拷贝存档
三、实践教学课的实施细则
实践课分以下三种形式,学生选择其中一种完成
1.【微视频】(16学时)
以小组为单位拍摄微视频,主题必须结合教材的主要内容,弘扬主弦律,传播正能量。时长不低于10分钟。布置任务后于第10周提交,以班级为单位用U盘提交。
2.【考察报告】(16学时)
以小组为单位,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考察活动,撰写一篇考察报告,第14周提交,使用纸张为A4白纸,字数不低于1500字。
3.【讲课】(16学时)
以小组为单位,选择课程某章节中的一个目或者一个问题,集体备课,准备教案、制作课件,选择表达能力较强的一位同学讲课,教案、课件在课后教给教师。
四、实践教学课的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根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参与态度等方面,综合考核,以等级赋分的方式评定相应成绩。凡拒绝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和提交作业者(包括作业完成不全者)和抄袭者,成绩按零分计算。实践教学作业完成质量差,成绩不足60分者,本课程重修。
“概论”课教研室
2018年8月2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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