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考勤制度

2017/6/22 14:08:41点击:

一、考勤办法

   1.考勤由学院教学秘书每天填写考勤表,月底上报院人事处。

   2.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位教师需签到。无课教师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论。

   3.每学期末,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自阅卷及评卷工作,向部里提交各科学生成绩表之后,方可休假。

二、请假手续

   1.部教师、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必须向部负责人递交请假条以及相应证明材料。

   2.因事外出或探亲在外地的教职工请假,必须向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3.病家、事假三天以内由部负责人同意方可休假;请假三天以上而不满十天者,由部领导共同研究批准;请假十天以上者需经部负责人同意,上报学校教务处签字后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之后方可休假。

   4.有课教师因病、因事需请假时,所代课程务必与教研室主任协商,以便教研室指定他人代替或调课,调课时必须上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

   5.教职工确因急事不能办理请假手续时,必须在事后说明原因,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