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职责

2017/6/22 14:04:43点击:

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我院的教学及科研任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按照学校对教师职责的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应遵守以下守则:

一、教学方面

    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学。每个教师应把教书育人工作放在首位,认真完成教学各环节的工作。

(一)备课

    1.课前认真备课。教师要根据每学期的总体教学计划制定每次课的实施措施,认真研究教材内容并确定教学方法。

    2.开学初,各教研室制定教师活动计划,确定教研室活动内容。

    3.教师必须参加教研室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时,应事先向教研室主任请假,教研室活动要作记录。 

(二)课堂教学

    1.每个任课教师应认真完成承担的教学任务。

    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努力做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

(三)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1.教育学生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2.要求学生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请假应有假条。

    3.教师应对每次的出勤情况作记录并与学期成绩挂钩,对多次无故旷课的学生提交部里,由部里向相关部门汇报。

    4.教师应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不迟到,不提前结束课,不无故停课。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通知教学秘书及时调、串课。

(四)作业

    1.教师每学期都应该结合教学内容向学生布置一定量的作业。

    2.作业形式可分为书面作业和口头作业。对于所布置的作业应及时进行收、批和记录。

(五)考试

    1.按照学校、部、教研室的要求,认真完成每次考试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2.考试结束后,教师按规定对试卷进行及时批改。教师应公正的评定每一份试卷,并认真填写学生成绩单,按规定时间将成绩上交部里。

二、科研和进修工作

    1.科研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教室都应重视科研工作并通过科研提高自己的学术和业务水平。

    2.积极参加各种科研活动。

    3.每个教师应有自己的科研计划,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有切实可行的短期计划,应认真按时完成计划,争取每年在科研上都有一定的成果。

    4.每个教师都应重视自己的业务进修。部应积极为教师创造业务进修条件。

三、教研室活动和任务

    1.每个教师应顾全大局承担并按时高质量完成教研室规定的各项任务。

    2.积极参加并完成学校的其他各项教学任务。

    3.参加部、教研室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是每位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个教师应准时参加会议和活动,因病、事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缺席者必须及时向与会者了解会议内容,以免影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