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2016/11/23 8:57:27点击:
关于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10日进行,其中12月28日至1月5日为公共课考试日,其它时间为专业课考试日(由于考试时长不同,系统中将分别设置“期末考试轮次”及“计算机基础考试轮次”)。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密组织本次期末考试,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组织、命题及制卷
1.学位课程考试
(1)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试卷,同时上交试卷目录。
(2)抽卷、印刷、保存、试卷发放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
(3)阅卷时间、地点由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安排。
(4)考试结束后20分钟内,由学院(部)指派专人将试卷送到阅卷室。
(5)学位课程采取流水阅卷方式进行评阅。
2.非学位课程考试
(1)由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考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安排。
(2)鼓励教考分离,未建立题库的考试科目由教研室组织编制。
(3)各学院(部)制卷时间请自行确定,阅卷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部)安排,要保证统一地点集中阅卷。
3.试卷格式要规范,请参照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共下载的样本进行制作。
4.各学院(部)要确定试卷保密责任人,要在命题、上交、抽卷、制卷、保管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5.鼓励考试形式、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要减少死记硬背题,增加考核能力题。同时,院(部)要对试题格式、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避免过易或过难,杜绝将套题及答案交给学生,严禁给学生划范围、留考题。
6.各学院(部)请用教务综合管理软件进行排考。监考实行轮换制,各学院(部)要做好监考培训,监考须佩带监考牌,实行党员教师挂牌监考和学生党员挂牌考试制度。
7.各学院应严格控制课程缓考。如必须缓考的,需在考试前三天递交缓考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否则按旷考处理。
三、成绩录入及查询
1.各学院(部)要组织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后(一天内)请进行复核,如有误请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2.既有理论又有实验(实践)的课程,必须分别及格后该课程才能获得学分,教师在登录成绩时不及格部分按“理论成绩未达要求”登录。理论部分及格线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但原则上不能低于50分。
3.成绩录入完毕后,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四、关于重修考试
由各学院做出具体安排,做好参加重修考试学生的有关记录,学生要持重修证参加考试。重修成绩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录入。试卷由承担单位建档保存。
五、关于重考
重考安排将在期末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查询相关课程考试安排。重考不含平时成绩,以卷面实际成绩计。
六、弹性考试
学校继续实行学位课弹性考试制度,弹考随开学初重考一起进行考试,申请弹考的学生需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申请弹考,。
七、考试总结
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部)做出考试总结,加盖公章后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报教务处教务科一份。
八、其他要求
参见《通化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九、各类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 8:00—9:40
10:00—11:40
13:00—14:40
15:00—16:40
(2)通识必修课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科目
年级
12月28日
13:00—14:4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015
15:00—16:4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15
1月4日
8:00—9:40
大学外语I
2016
10:00--11:40
大学外语III
2015
13:00—14:4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16
15:00—16:40
中国近代史纲要
2016
1月5日
8:00—9:40
心理学
2015
10:00--11:40
高等数学
2016
13:00—14:40
普通物理
2015
1月9日
全天
大学计算机基础
2016
(3)各时间节点对应工作汇总表
日期
工作安排
12月7日
上交学位课试卷
12月12日
完成考试日程及监考安排,打印考场纪要表及试卷袋标签,通知学生查看考试安排
12月28日
通识选修课成绩、考查课成绩、平时成绩及实验成绩录入结束
1月12日
完成期末考试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1月15日
完成期末考试重考日程安排
通化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23日
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10日进行,其中12月28日至1月5日为公共课考试日,其它时间为专业课考试日(由于考试时长不同,系统中将分别设置“期末考试轮次”及“计算机基础考试轮次”)。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密组织本次期末考试,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组织、命题及制卷
1.学位课程考试
(1)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试卷,同时上交试卷目录。
(2)抽卷、印刷、保存、试卷发放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
(3)阅卷时间、地点由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安排。
(4)考试结束后20分钟内,由学院(部)指派专人将试卷送到阅卷室。
(5)学位课程采取流水阅卷方式进行评阅。
2.非学位课程考试
(1)由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考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安排。
(2)鼓励教考分离,未建立题库的考试科目由教研室组织编制。
(3)各学院(部)制卷时间请自行确定,阅卷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部)安排,要保证统一地点集中阅卷。
3.试卷格式要规范,请参照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共下载的样本进行制作。
4.各学院(部)要确定试卷保密责任人,要在命题、上交、抽卷、制卷、保管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5.鼓励考试形式、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要减少死记硬背题,增加考核能力题。同时,院(部)要对试题格式、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避免过易或过难,杜绝将套题及答案交给学生,严禁给学生划范围、留考题。
6.各学院(部)请用教务综合管理软件进行排考。监考实行轮换制,各学院(部)要做好监考培训,监考须佩带监考牌,实行党员教师挂牌监考和学生党员挂牌考试制度。
7.各学院应严格控制课程缓考。如必须缓考的,需在考试前三天递交缓考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否则按旷考处理。
三、成绩录入及查询
1.各学院(部)要组织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后(一天内)请进行复核,如有误请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2.既有理论又有实验(实践)的课程,必须分别及格后该课程才能获得学分,教师在登录成绩时不及格部分按“理论成绩未达要求”登录。理论部分及格线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但原则上不能低于50分。
3.成绩录入完毕后,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四、关于重修考试
由各学院做出具体安排,做好参加重修考试学生的有关记录,学生要持重修证参加考试。重修成绩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录入。试卷由承担单位建档保存。
五、关于重考
重考安排将在期末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查询相关课程考试安排。重考不含平时成绩,以卷面实际成绩计。
六、弹性考试
学校继续实行学位课弹性考试制度,弹考随开学初重考一起进行考试,申请弹考的学生需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申请弹考,。
七、考试总结
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部)做出考试总结,加盖公章后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报教务处教务科一份。
八、其他要求
参见《通化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九、各类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 8:00—9:40
10:00—11:40
13:00—14:40
15:00—16:40
(2)通识必修课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科目
年级
12月28日
13:00—14:4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015
15:00—16:4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15
1月4日
8:00—9:40
大学外语I
2016
10:00--11:40
大学外语III
2015
13:00—14:4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16
15:00—16:40
中国近代史纲要
2016
1月5日
8:00—9:40
心理学
2015
10:00--11:40
高等数学
2016
13:00—14:40
普通物理
2015
1月9日
全天
大学计算机基础
2016
(3)各时间节点对应工作汇总表
日期
工作安排
12月7日
上交学位课试卷
12月12日
完成考试日程及监考安排,打印考场纪要表及试卷袋标签,通知学生查看考试安排
12月28日
通识选修课成绩、考查课成绩、平时成绩及实验成绩录入结束
1月12日
完成期末考试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1月15日
完成期末考试重考日程安排
通化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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