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检查的通知
2016/12/12 7:57:23点击:
关于进行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形成科学有效的教师教学评价机制,为学校教学相关决策提供有效信息,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教务处决定于2016年12月12日—12月19日进行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1.检查对象及工作绩效时限: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在2015-2016学年及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的所有工作绩效(即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有工作绩效)。
2.检查内容及程序:各教学单位依据《通化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对本单位所涉及的教师进行检查,并打分排序。打分排序名单需在学院内公布。
3.各教学单位自查,并将附有每位教师二级指标得分的自查总表于2016年12月19日上交教学质量监督科(9210办公室)。
4.教务处将随机抽调学院自查材料进行检查。
通化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处)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形成科学有效的教师教学评价机制,为学校教学相关决策提供有效信息,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教务处决定于2016年12月12日—12月19日进行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1.检查对象及工作绩效时限: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在2015-2016学年及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的所有工作绩效(即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有工作绩效)。
2.检查内容及程序:各教学单位依据《通化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对本单位所涉及的教师进行检查,并打分排序。打分排序名单需在学院内公布。
3.各教学单位自查,并将附有每位教师二级指标得分的自查总表于2016年12月19日上交教学质量监督科(9210办公室)。
4.教务处将随机抽调学院自查材料进行检查。
通化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处)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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