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料管理制度

2017/6/22 14:18:23点击:

为了加快教学部图书资料的周转率,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书籍资料管理制度

    1.所有订购、邮购的书籍均编码、分类,做到帐物相符,登记在册后上架,随时借阅。

    2.教学部所订各类报纸,随到随取,力求做到不缺期,阅后装订,以便查寻。

    3.所订各类杂志书刊,按期登记后上架,年终分类收藏。

二、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1.本部报刊资料仅供本教学部教师借阅。

    2.本部教师书籍借阅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且做到按时归还。

    3、凡外出学习、进修超过一个月的教职工,在外出前必须归还所借书籍资料。

    4.凡调出人员,应归还所借图书资料,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5.如将教学部书报、杂志等资料丢失应按价加倍赔偿,发现缺页涂污等损坏现象,按损坏程度赔偿。

    6.借书人应爱护书籍,不可在上面写字,作各种标记,保持书籍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