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017/6/22 14:16:18点击:

2014年12月,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被学校评为一般建设学科,经费按年度划拨,分次分批到位,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下拨学科建设经费5000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是思政课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直接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为了保证有限的学科建设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用好管好学科建设经费,从财力、物力上保证学科建设的需要,保障学科建设的有序进行,结合学校科研经费使用规定,特制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范围

1.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的发表与出版

    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或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所需的版面费以及出版高水平专著的补贴费,以及对在高层次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奖励。

2.教科研课题及成果评奖

用于校级、省级或省级以上课题及成果奖等。

上述前两项经费开支占学科建设总经费的80%,第三项占学科建设总经费的10%,剩余10%经费可机动使用,以上各经费比例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条  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1.学科建设经费由思政课教研部负责人,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学科建设经费支出须思政课教研部负责人、学科负责人签字。

3.学科建设经费的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