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档、材料使用、存档制度

2017/6/22 14:15:40点击:

为了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文件、材料及档案的使用和管理,防止发生丢失、泄密等现象。现制定以下制度:

1.文档、材料及档案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和保管。

2.对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教学部文件、材料及档案必须进行登记,需注明文件名称、签收时间、地点,借阅情况以及收交文件人姓名等事宜。

3.文档、材料及档案管理人员,每年初应将上年文件分类清理,报废文档材料由“两课”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后,统一销毁或处理;由保留价值的文档材料分年、分类填写目录并装订成册存档。

4.对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报及自留的文档材料,应该分年、分类填写目录并装订成册存档。

5.借阅文档材料,须经文档材料专门管理人员同意后,并办理相关借阅手续方可。

6.文档工作接受通化师范学院档案室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