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你的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考评制度

2017/6/22 13:41:11点击:

为了加强思政课教研部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考评制度。

一、考评时间

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二、考评的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要求,结合党员的工作实际,考评主要从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能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站在改革开放的前列,能否把自己得力相同祖国、人民的命运结合起来。

2、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内容和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3、能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主动,成绩突出。

4、能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5、能否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6、能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先人后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

7、能否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用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干预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8、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团结同志,积极参加学院各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向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搞派性和小集团活动,生活俭朴,艰苦朴素,作风正派。

三、考评的程序与方法

1、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有关党的建设的文件,学习考评的内容与必要性等,端正对考评的认识。

2、个人自评:对照党员标准及考评的内容,对个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要求有书面总结材料。

3、群众测评:采取无记名问卷式调查法,对学校党员进行群众评议。

4、党内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之间进行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组织考察:支部委员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6、表彰和处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考评结果进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