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反馈制度

2017/6/22 14:24:16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质量,完善教师教学制度,更好地发挥教师教学水平,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质量,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属各教研室每学期必须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要认真处理,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

2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任课教师每学期要在课堂上进行一次有关教学质量的书面不记名调查,要进行分析和总结。

    3.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授课学生可以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和渠道对教师教学质量、教学方法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4.为充分发挥学生的智慧和作用,学生可将建议和意见及时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和渠道提交思政课教研部。

    5.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要认真对待学生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负责做好建议和意见的办理、答复和反馈。

    6.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学生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和答复工作进行跟踪落实、监督检查。

    7.马克思主义学院定期将建议和意见及其处理和反馈工作情况,向学生和相关教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