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个人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2017/6/22 14:23:49点击:

教师个人教学档案是教师个人教学资料的汇总,是教师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教学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个人教学档案管理应在学院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2.教师的个人教学档案内容以学校制定装订内容为主,每学期期末整理一次,由系教学秘书统一保管。

3.每位教师在期末应及时、认真地做好教学档案材料的装订工作,并及时进行归档。